私人诊所自制处方药品 病人服后导致过敏身亡
发布时间:2015-03-24 10:07 文字来源:健康管理师培训 点击数:
(记者袁国礼)昌平的一家门诊部私自配制处方药品,一名女患者服用后过敏身亡。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得知,该诊所的法人代表秦某因涉嫌生产及销售假药罪被批准逮捕。
据了解,秦某是昌平的一家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,门诊部的药品来源都是由批发单位配送的,但是有时候门诊部也配制药品。秦某先按药方的种类和重量抓中草药,然后打碎研粉,用空胶囊盒灌装,灌装好胶囊颗粒后放入白色的塑料瓶内,再用普通标签贴上,用笔写上“A胶囊”。这种所谓的“处方药”一瓶大概60粒左右,主治哮喘和咳嗽。秦某抓的中药都是诊所从正规渠道进的,白色塑料瓶则是从网上订购的。
去年12月14日,田女士在其丈夫陪同下到该诊所就医,诊所给其开了一瓶“A胶囊”。田先生持处方到柜台交费并到药房取药,田女士到家后服用一粒。当晚8时许,田女士不适加重,便到另一诊所输液。田女士输液两分钟左右突然感觉胸闷,然后倒地,由120急救车送至南口医院,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后经鉴定,输液药品符合国家规定,但“A胶囊”经鉴定,未经国家批准生产、销售,应依法按假药论处。
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,秦某诊所的医生都有医师资格证,他们知道“A胶囊”没有国药批准字号,不允许给病人开,但因为这种药经过给病人用反映效果挺好,所以就开了。
检察官提示患者,在门诊就诊时,应要求医生开具得到国家生产批文的药品,不可单纯为了追求疗效而服用门诊自行生产的药品制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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